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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五百二十九章 偷懒的权杖(3 / 5)

他这是在跟我说话?他刚才喊我什么?旗总?所以,这次我不是程煜,而是锦衣卫总旗?

不对,有可能还是叫程煜,这一点似乎权杖一直很坚持,无论是畅销书大神,还是之前的县衙捕头,用的也都是程煜这个名字。

也就是说,这次的任务,我的身份是一名总旗,手下有五个小旗以及数百校尉?

这时候,程煜才想起低头看看自己的打扮,果然,和前不久见过很多次的费林的穿着一样,还真是锦衣卫总旗的黑色飞鱼服。这就彻底确定自己的身份是总旗了,毕竟百户是白色飞鱼服,而千户是黄色飞鱼服,而小旗以下不配穿飞鱼服,这是断然不会错的。

“你忙你的去,我站到这块想点儿事。”程煜挥挥手,很有些不耐烦的打发那名小旗。

他知道,这会儿自己不能多说话,因为自己还没有融合这个身份原本的记忆,现在他不光不知道对方叫什么,甚至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。

堂堂一个锦衣卫总旗,好歹也是个正七品的官儿,可是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,这传出去还不得让人笑掉大牙?

按照上次的经验,程煜估计,顶多一个小时,自己就能融合这个总旗的记忆,到时候就会知道现在是什么年代,自己又究竟是个什么身份了。

那名小旗自然不敢多说,低着头匆匆离开,程煜就站在树下,扶着树做冥思苦想状。

心里想着,下次要跟权杖好好说叨说叨,每次都要替换身份融入剧情,能不能一出来第一件事就先把记忆融合了啊?每次来,都是谁谁都不认识,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身份,这多容易出问题啊。

看了看那熟悉的建筑,程煜也觉得自己在这棵树下的样子有点儿呆,要不还是进屋呆着?

虽然对于自己的身份除了这个总旗之外还是一无所知,对卫所里其他人也更是一个都认不识,但既然是总旗,想来办公室总还是那个办公室吧,费林之前那间房,现在就该是自己的。

但是程煜又有些犹豫,因为他想起,费林的办公室是个套间,外间坐着两个负责通秉和记录的文书,虽然自己作为总旗大可以板着脸一言不发的进里头那间屋,但要是人家跟自己打招呼,完全不回应会不会也显得有些不够平易近人?

尤其是他现在搞不清所处的年代,这要是明初还好,锦衣卫虽然也有不少功勋之后,但绝大部分还是普通的军户后代。可这万一已经是明末了,锦衣卫冗员已经多到难以计数的程度,每个卫所少点儿二三百人,多的五六百乃至更多的都有。这其中也不知道有多少根本就是混日子里的名门子弟,别说自己只是个总旗,就算是个百户也未必真的得罪得起这些膏粱么。

所以,在记忆没有融合之前,还是不宜跟人打交道。

想了想,程煜决定出门转转,想来自己身上这身明显生人勿近的飞鱼服,走在街上应该没什么不开眼的人会跑来跟自己打招呼吧?

听听街头巷尾的闲话,至少搞清楚现在是个什么年代没什么问题。

出了卫所的门,门外两名值守的校尉看到程煜,赶忙打起精神,纷纷喊着旗总。

程煜也就当是没听见,假作心事重重的样子,快步离开。

出门一看,街道也还真是熟悉的很,这不是塔城还能是哪?

锦衣卫卫所门口这条路,程煜也不知道走过多少回,自然不会看走眼。

手里按着绣春刀的刀柄,程煜压了压大圆帽的帽檐,低着头快步前行。

他知道,就凭自己这身打扮,别说是低头走路,就算是闭着眼往前走,路上也绝对没有人敢被自己撞着。

之前程煜是个捕头,人又随和,所以走在街市之上总有很多人主动跟他打招呼,程头儿程头儿叫得亲切。但现在他的身份是锦衣卫总旗,贯穿整个大明朝,基本上没有哪个老百姓愿意跟锦衣卫打交道,,稍有一点儿不小心,被踹上两脚那都是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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